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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一市委原常委、秘书长,被逮捕!
福建省宁德市委原常委、秘书长吴允明(副厅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允明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吴允明(资料图)
经查,吴允明长期在重要领导岗位工作,既想当官又想发财,完全丧失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原则和底线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;违背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;为官不廉,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投资、放贷获取大额回报;违反工作纪律,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;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土地置换、资金拨付、组织人事等方面谋利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吴允明简历
吴允明,男,汉族,1965年11月出生,福建寿宁人,在职大学学历,1985年8月参加工作,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2004年9月至2008年4月,任宁德市政府督查室主任;
2008年4月至2010年9月,任宁德市委办公室副主任;
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,任宁德市委副秘书长;
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,任宁德市委副秘书长(正处级);
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,任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、主任;
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,任屏南县委副书记、副县长、代县长;
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,任屏南县委副书记、县长;
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,任屏南县委书记;
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,任宁德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,屏南县委书记;
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,任宁德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;
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,任宁德市委常委、市政府党组成员;
2021年9月至2023年10月,任宁德市委常委、秘书长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;
2023年10月,被免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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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观八闽综合
编辑|林诚烨 陈腾
审核|陈欢欢